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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文!2025年职称评审新政策

2025-01-06 17:35核心: 人社部发文!2025年职称评审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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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人社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办法》有什么重要意义?近年来,在“破四唯”、“立新标”、放权松绑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是专门的、具体的、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政策规定,从制度层面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打通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销!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规范。


1

对申报人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一)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二)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三)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四)其他违规行为。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2

对评审专家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一)违规对外公布评审专家身份;
(二)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
(三)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
(四)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
(五)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
(六)利用评审专家身份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与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存在利益交换,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
(八)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 实行评审专家诚信承诺制度。评审专家在开展职称评审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履行评审职责、公平公正评审等事项作出承诺。


评审专家存在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3

对职称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管!严厉查处

第十条 职称评审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应充分运用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通过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具体形式,有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筛查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职称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管。


监管部门可每年按一定比例随机选取部分评审单位,对其职称评审情况进行抽查。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本地区职称评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查处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开设虚假网站、进行虚假宣传、设置合同陷阱、假冒职称评审、制作贩卖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对非法机构、非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汇总全国职称评审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纳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予以失信惩戒。


希望大家能严格遵守最新的评审规定,这些规范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才评价环境,大家一起努力加油,争取凭借实力取得对应的职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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