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众留言问答 | 压力管道篇(2)
2025-01-02 12:33核心: 总局公众留言问答 | 压力管道篇(2)

在压力管道施工监检过程中,如何处理经销商或厂家造假等问题?
问:压力管道施工监检过程中,检验人员发现经销商或者厂家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造假或者不符合产品标准,或者型式试验证书造假,该怎么处理?答:向受检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2)》,同时报告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流量计(壳体)的监督检验相关问题
问:流量计(壳体)是否属于压力管道管子范畴?制造日期在2024年5月31日之后的境外流量计厂商是否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哪些流量计需要通过型式试验并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合格后,才能在国内安装使用?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明确了元件组合装置的定义范围、典型产品及需要取得制造许可的产品范围。元件组合装置中的流量计(壳体)需要按《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的要求取得相应制造许可,并按《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进行制造监督检验。锅炉范围内管道上使用的流量计(壳体)应按锅炉的相关要求执行。
楼栋调压箱的监检问题
问:现有部分楼栋调压箱,介质为净化天然气。是否参照《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中对流量计(壳体)是否进行监检的相关解释,不需要对这种调压箱进行制造监检?答:燃气调压箱不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的压力管道元件,不需要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管理。满足《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的燃气调压装置应按《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并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制造监督检验。
锅炉范围内管道的级别划分问题
问: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的主给水管道(介质为水)级别是划分为GCD级还是GC级呢?答:锅炉范围内管道不属于GCD/GC类工业管道,应按《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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