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上线】电梯安全再升级:全新检验检测制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称新版检规)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以下称检测规则)将于2024年4月2日起全面实施。为了确保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更好实施,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那么,新规中有哪些内容需要我们关注呢?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带您一起学习。
定期检验由原来的每年一次,调整为:
以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使用15年以内的电梯:分别在第1、4、7、9、11、13、15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实施定期检验的年份之外,每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测。
超过15年的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一)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符合自行检测要求的,可以对本单位所使用管理的电梯开展自行检测。
(二)电梯维保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向其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且符合自行检测要求的单位开展自行检测。
(三)检验检测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实施自行检测。
检测单位检测后向使用单位出具《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并在检测工作(包括整改情况确认)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自行检测报告》。
使用单位将《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中的全部内容及整改情况公示在便于电梯使用者阅读的位置,公示期不少于15日。
安装后新投入使用的电梯,在办理使用登记时,由登记机关签发《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加盖登记机关公章。
在用电梯经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后,由相应的检验机构签发《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加盖检验专用章。
在用电梯自行检测后,由使用单位凭《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到最近一次实施检验的检验机构换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028-85077980或特特),我们将更正处理或删除。
END
检验人员报名入口
北京丨天津丨浙江丨上海丨吉林丨重庆
海南丨辽宁丨山西丨贵州丨甘肃丨河南
云南丨宁夏丨福建丨安徽丨新疆丨四川
山东丨江苏丨河北丨湖南丨广西丨青海
江西丨湖北丨陕西丨广东
内蒙古丨黑龙江
电梯 检验员 备考群

更多资料|咨询|答疑|辅导|各省分群